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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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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  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
  第八条 凡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,兼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加入本会:

  (一)在本会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  (二)从事药膳研究并具有中医主治医师、中药主管药师、二级烹饪技师、制药工程师以上职称者;高等院校毕业五年以上、中等院校毕业十年以上从事医药膳食工作者;具有中级以上业务职称、热心药膳事业并有显著成就的其他行业专家、学者,经申请可以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

  (三)从事医药膳食工作的单位,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
 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 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  (二)个人入会至少需经二位会员介绍;

  (三)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;

  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
  第十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 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(二)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,优先取得本会编写的学术资料;

  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  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(五)向本会及有关组织提出要求、建议和批评,对本会的特殊贡献者,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报酬;

  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 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
  (二)积极参与维护本会的权益;

  (三)承担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;

  (四)按规定定期交纳会费;

  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 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2年不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
 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