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会须知
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凡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,兼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加入本会:
(一)在本会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二)从事药膳研究并具有中医主治医师、中药主管药师、二级烹饪技师、制药工程师以上职称者;高等院校毕业五年以上、中等院校毕业十年以上从事医药膳食工作者;具有中级以上业务职称、热心药膳事业并有显著成就的其他行业专家、学者,经申请可以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
(三)从事医药膳食工作的单位,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个人入会至少需经二位会员介绍;
(三)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;
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,优先取得本会编写的学术资料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向本会及有关组织提出要求、建议和批评,对本会的特殊贡献者,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报酬;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积极参与维护本会的权益;
(三)承担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;
(四)按规定定期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2年不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